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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将被示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5:03 东南早报

  商品房销售合同超市供货合同通信、水、电等公用行业的合同“

  早报讯 (记者谢伟端)明年起,“霸王条款”要被公示了。作为消费者,咱们的消费将不再显失公平。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工商局获悉,明年工商局将重点开展对商品房销售合同、超市供
货合同以及通信、水、电等公用行业的合同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报备和公示。

  据介绍,此前,德化县工商局消委会牵头,人大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督促全县供水、供电、通讯、保险等公用企业实施阳光服务,消除霸王条款。鲤城区工商局会同消委会、律师协会指导制订《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鲤城区工商局选择50家汽车经销店为试点推广。

  明年,泉州市工商局将通过集中培训、邀请专家组成审查组、聘请律师参与等方法开展对格式条款的审查。重点审查的是商品房销售、超市供货合同以及通信、水、电等功用行业的合同。逐步实现格式条款网上报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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