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修订农村医保制度 农民外出打工看病可报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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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6:0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东湖社区] 用户名: 密码: [邮件] 站内检索: 智能 作者 标题 关键字 首页楚天都市报今日要闻 洪山区修订农村医保制度 农民外出打工看病可报销
(2004-11-2606:08:5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叶宁文慧通讯员李大庆张宾)近日,武汉市洪山区建设乡农民向三荒收到了1129元的医疗报销金。为了报销他这笔异地治病的费用,洪山区对正在试行的农村医保制度进行了修订———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外出打工时,因急病异地治疗也可按规定报销。 今年6月,向三荒在孝感打工时,突发急性胃病,就近在孝感中心医院做了手术,花费4000余元。参加了农村医保的向三荒知道,由于没有在定点医院看病,按规定无法报销医疗费用。但几千元不是小数目,抱着试一试的想法,他将医疗费用单交到洪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 面对向三荒的特殊情况,洪山区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与会者认为,该区参加农村医保的11万农民中,有近7000人常年在外打工,定点医院的规定给向三荒这样的农民带来了后顾之忧,有必要予以修订。 8月29日,该区出台文件规定: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若有外出务工急诊住院的患者,只要提供急诊病历、村委会证明、出院小结、每日清单和交款凭据,由乡镇合作医疗管理站初审后,报区合作医疗管委会复审,即可按规定报销。 据悉,这是农村医保制度自去年12月在武汉市洪山、汉南、蔡甸三个区试行以来,首次进行的区域性调整。湖北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认为,洪山区的做法,对其他各试点区有借鉴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