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废止36个市府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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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6:3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宝鸡讯(记者 岳峙)为保证《行政许可法》顺利实施,近期以来,宝鸡市清理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67件,废止36件;清理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471项,取消77项。 自《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宝鸡市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抽调专人成立了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项目清理领导小组,提出了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实施主体和收费清
据了解,在这次清理中,还认定了35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和28个市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有实施行政许可主体资格。同时,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对本部门和本县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逐一进行了审核清理,市级部门清理规范性文件113件,废止56件。县区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062件,废止262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