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法给学生“减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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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6:3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25日通过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指标。这是上海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保升学率和学校考核“脱钩”。 在新通过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除了取消学校考核中的升学率指标外,“减负”的内容有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验;不得张榜公布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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