钾钞员借押钞之机盗走10万元 测谎仪攻破罪犯心理防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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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6:44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王琪轩 首席记者 浩文记者李震平)身为银行押钞员,因为购房、喜好赌博等原因致经济紧张产生盗窃银行金库的念头,利用工作便利盗窃10万元现金,11月25日记者获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4年3月15日早上,中国银行宝鸡分行某分理处副主任闫某从分行金库领出3月12日押运至金库保管的库包准备交款时,发现包内少了10万元,便向警方报案。警方侦查重点放
随后,警方借助测谎仪攻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原中国银行宝鸡分行保卫部押运、守库员袁江辉终于主动交代了自己盗窃银行金库10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此案告破。 经查,袁江辉由于其购买住房、喜好赌博等原因致经济紧张,当其发现其所在银行的出纳员在往返金库与押运车提送库包、库箱时有机可乘,便产生盗窃金库的念头。2004年3月13日17时许,袁江辉在押运钱款回金库后,趁其他押运员在外警戒,出纳员从押钞车向金库提库箱、库包的间隙,金库大门敞开无人之际,从金库内窃取一个库包藏匿于金库外的值班室床下。到了当晚值班时,他将从金库偷出的库包封签撕开,绳子解开,从中取出现金10万元放入其铁皮柜中。次日早上,袁江辉趁出纳员往押钞车提库箱、库包的间隙又将库包放回金库。破案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7.1万元发还中行宝鸡分行。 2004年8月31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袁江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宣判后,袁江辉不服提出上诉,近日被驳回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