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成“马路杀手”10个月300多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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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6:48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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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606:48:01)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刘娜、通讯员谢先国、宋筱清报道:近日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我省元月至10月道路交通事故指数全面下降,但交通肇事案绝对数量却有所上升,交通肇事已成为“马路杀手”。 今年头10个月,我省因交通肇事应予追刑1079人,因本人在事故中死亡等情况免予追究272人,目前已有312人被判刑。 10月29日,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荆州司机郑中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去年12月30日,郑无证驾车驶上长江大桥时,被值勤交警张仲冬发现,示意其停车检查,郑不但不停车,还将跳上驾驶室的张仲冬甩下货车。致使张仲冬失血过多,当场死亡。随后,郑又冲岗逃走,数日后落网。 4月30日凌晨,由于疲劳驾驶,河南司机张某行至武汉东西湖区时,撞上正在路边候车的群众,6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面对教训,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呼吁广大驾驶人员谨慎上路,提高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把握好思想上的方向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