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0年来首次对城区街道体制进行大规模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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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7:03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出气儿;人戴环儿、狗戴牌儿,耗子洞里塞药丸”,这段顺口溜是对街道办事处传统职能的写照。现在北京部分城区开始对这种“全能”街道体制宣战。昨天,石景山区宣布,从现在起在所有街道系统将部分政府职能从街道剥离出去。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很多政府管理部门都把街道当成大箩筐,行政管理职能到了基层就装进街道,由街道负责基层工作。这种行为让街道承担了不应承担也不能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现在从街道剥离政府职能,就是要明确“该谁干的谁干”。
此次石景山区街道系统首批被剥离的政府职能共有六项,分别是街道办事处统计科,今后划归区统计局垂直管理;派驻街道的城管监察分队,今后由区城管大队垂直管理,街道办事处主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不再兼任城管监察分队职务;街道办事处劳动科劳动监察职能交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街道办事处承担的社会人员高考工作职能划归区教委负责;街道办事处承担的殡葬管理工作职能今后由民政局负责;街道办事处承担的居民私房翻建初审工作职能由区规划局负责。 另外,所有街道的科室也将进行大精简,由原来的15个科室整合成“三部三室”共六个部门。“三部”是党群工作部、社区事务部、城市管理部,“三室”是地区成员代表大会办公室、全程代办服务办公室和综合办公室。 石景山区街道和社区工作办公室主任刘志明表示,我国街道管理条例颁布于1954年,这是50年来本市部分城区首次对街道管理体制进行大规模改革。他说,对街道办事处“越位”又“错位”的改革已迫在眉睫,同时民主自治又将成为现代社区管理改革的重中之重。 作者:朱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