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大学生坠楼案作出一审判决 欧尚赔偿4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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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7:09 东方网-文汇报 | |||||||||||||||||
通讯员李学兵记者徐亢美报道
欧尚认为无过错 事发后,尽管欧尚超市马上把小姜送到医院进行救治,然而此次摔伤直接导致小姜高位截瘫,其损伤已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一级伤残,伤后需终身依赖护理。小姜要求欧尚超市赔偿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各种费用47万余元和精神损害赔偿费55万元。 在法庭上,小姜的律师认为,欧尚超市的人工草坪造成安全的假象足以使一个正常人作出错误的判断,误导小姜跃入导致坠楼受伤,其应当对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欧尚超市则认为,在超市内贴有“自动扶梯乘梯须知”,告知消费者如何正确乘坐扶梯,在扶梯入口的左侧墙面上,贴有“严禁攀爬”的警示标语,已尽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对小姜的摔伤不仅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还要小姜返还曾经垫付的各种费用。 法庭判明责任 法院认为,欧尚超市的人工绿色草坪下铺设的石膏板承重能力极其微小,此种室内布置构成一种危险在先的行为,尽管欧尚超市称其在经营场所内挂有“严禁攀爬”的标识,已尽到警示义务,并采取了预防措施,但上述警示及预防措施,根本不足以将危险的存在及危险的程度明确告知消费者。据此,法院认定欧尚超市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