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艺名笔名为何成为侵权重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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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7:59 法制日报 | ||||||||
法治时评:艺名笔名为何成为侵权重灾区振纲 一首《2002年的第一场雪》把歌手刀郎造就为流行乐坛的新传奇,但又一位歌手“西域刀郎”的横空出世却让人对二者难辨真假,“刀郎”罗林为此走上法庭。10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刀郎(原名罗林)状告民族音像出版社、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潘晓峰(艺名西域刀郎)、北京图书大厦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罗林在起诉书中称
那么,“刀郎”究竟是不是只能独此一家、别无分店?北京一中院将择日审理此案。 其实,无论是“刀郎”的艺名是否能专属一人,名人之名被模仿在演艺界、出版界已经屡见不鲜。无论是真名,还是艺名、笔名,都成了各种侵犯著作权、名誉权行为的重灾区。在去年的一次书展上,一本署名“王朔”的新书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然而有的读者发现,这位王朔并不是那位写了《玩的就是心跳》、《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的著名作家王朔,而是一位第一次出书的女作者。这位作者并不是故意起名“王朔”,这是其真名,出版商还表示有身份证为证。但是,从当时的情况看,这本书从封面到封底,没有只言片语提到此王朔非彼王朔,而且出版商还大张旗鼓地宣传“王朔出新书了”、“谨以此书献给单身的女人”云云。业内人士说,这是出版商刻意为之,为的是故意让人产生误解,换句话说,是有意借“王朔”之名极力炒作这本书。然而问题是,对于作者而言这样做并不违反任何规定,既不违反著作权法,也不在民法上构成对“王朔”姓名权的侵犯。甚至即使这位女作者本名不叫“王朔”,她也同样可以使用“王朔”这个笔名,因为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使用知名作家的姓名或笔名发表作品,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去看出版商和销售者是否做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从而违反了广告法、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而对于普通读者,为一本书去起诉并不实际,这个“擦边球”打得那些认为自己买到著名作家王朔新作的人们无可奈何。联想起若干年前武侠书风行时,在各地大街小巷很多书摊上露面、堂而皇之署名为“全庸”、“金庸巨”、“古龙新”、“粱羽生”的武侠小说,署名以村上春树而非出自那位日本作家笔下的流行小说,以及《穷爸爸,阔爸爸》、《谁拿了我的奶酪》之类与畅销书排行榜上居高不下的《穷爸爸,富爸爸》、《谁动了我的奶酪》等引进版图书,书名相差无几的书籍,同样意在给读者带来误导。 有的法律界人士认为,出版者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因为,名人的姓名权和普通人一样受法律保护,笔名既然已经为公众知悉,也属于姓名权保护的范畴。所以,以全庸、古尤、村上春树这种刻意模仿的名字出版书籍的情况是构成侵权的。另外,刻意模仿名人姓名不仅侵犯了对方的人格权、名誉权,还侵犯了和名人姓名有关的商业利益,这样也就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借名人或畅销书之名出书,也许可以让出版商在短时间内赚上一笔,却最终误导了读者,构成了对读者权益的侵害,这样也间接损害了作家的权益。而出版社即使凭一两本书赚上一把,后果却是丧失了读者对自身品牌的信任,从长远来看还是得不偿失。更严重的是,有的出版者假名人旗号,炮制出大批署上名家姓名、而实际内容却毫不相干的伪书。近日中国社科出版社出版引进新书《没有任何借口》,书里就附上了授权方的声明及出版方的律师声明,以此来对决伪书。这除了营销上的策略外,更多地是为防止侵权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但愿我们不至于在日后的图书市场上看到两个“余秋雨”、两个“海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