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交警总队多项措施保证农民运粮车安全畅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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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10:24 新华网 | ||||||||
目前正值农民卖粮、送粮高峰期,吉林省交警总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粮食运输安全。 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部门,改进执勤执法方式,规范路面管理,在今年12月31日以前,对运输粮食产品的车辆,没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不得随意拦车检查;非治超检测站点,不得随意处罚超载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车辆行驶证有“大吨小标”问题的,要责令其到公安交管部门或农机部门进行更改;对有超速行驶、客货混载,农用车、拖拉机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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