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警方与妇联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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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10:27 现代金报 | ||||||||
昨天下午,嘉兴市公安局、嘉兴市妇联联合成立了“嘉兴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此前,我省其他地区也有类似机构的出现,但挂着妇联与公安的牌子全省还是独此一家。记者了解到,嘉兴之所以采用这样特殊的形式是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在第一时间保留证据。 拨打110就可申请鉴定伤害
“嘉兴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设在嘉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为方便受害者的伤情鉴定,该市秀洲区、秀城区公安分局也分设了鉴定点。 今后只要有妇女儿童受到了家庭暴力的伤害,受害者可在第一时间拨打110向这一中心求助。民警处警后可以根据伤情并征求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意见决定是否鉴定。如需鉴定,可直接进入普通人身伤害的鉴定程序把情况提供到“鉴定中心”。 受伤证据将更快保留 据介绍,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挂上公安和妇联的牌子在我省还是第一次。其他地区类似的机构一般都是由当地妇联和法院合作成立的。 嘉兴市妇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所以这样选择是为了能够让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尽快保留证据。因为如果鉴定中心设在法院,那么伤情的鉴定必须提交申请,通过后才可进行鉴定,时间上浪费了不少。而公安与妇联的合作显然可避免这一缺陷。当家庭暴力发生时受害人只要报警,警察在赶到现场处置时就会提醒受害人是否要进行伤情鉴定。一旦受害人同意,就立刻进入程序到鉴定中心。 根据新《婚姻法》,家庭暴力可以作为离婚事由,受害方还可要求经济赔偿。所以证据的固定和保留就显得非常重要。 让一块乌青也成重要证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以往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可以到法院和公安的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伤情鉴定。但以往这两个执法部门的鉴定中心的工作是以处罚的原则为主。一位民警告诉记者,现实情况中如果只是手臂上的一块乌青,那么也许就可能因伤害太轻而不予鉴定。 “但一块乌青也是家庭暴力存在的重要证据。”嘉兴市妇联妇女儿童权益部部长屈雯说,在法庭上这就能明确表明受害者的婚姻生活处境。有了这样的证据受害者就可以将其作为离婚法定事由。(通讯员 田舍郎 记者 程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