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绿卡”申请有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10:30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方钟)记者近日获悉,从2004年12月1日起,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开始受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许可申请。 据介绍,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7月29日挂牌成立,是佛山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和主管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的行政执法机构。8月6日完成了与卫生部门的职能交接工作。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和业务划
该局工作人员提醒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二十七条规定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关《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办条件和程序可登陆广东省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fsfda.gov.cn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