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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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13:45 法制晚报 | ||||||||
一块乌青也是家暴证据北京八家医院设门诊协助受害者 本报讯为了让家庭暴力受害者在第一时间保留证据,昨天下午,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嘉兴市妇联联合成立了“嘉兴 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 据《现代金报》报道, “嘉兴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设在嘉兴市公安局刑侦支
嘉兴市妇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设立地点选在公安局是为了让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能够尽快保留证据。因为如果鉴定 中心设在法院,那么进行伤情鉴定必须提交申请,通过后才可进行,会耽误不少时间。而现在公安与妇联的合作显然可避免这 一缺陷。 根据新“婚姻法”,家庭暴力可以作为离婚事由,受害方还可要求经济赔偿。所以证据的保留就显得非常重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以往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可以到法院和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伤情鉴定。但以往这两个 执法部门的鉴定中心的工作是以处罚的原则为主。一位民警告诉记者,现实情况中如果只是手臂上的一块乌青,那么也许就可 能因伤害太轻而不予鉴定。 “但一块乌青也是家庭暴力存在的重要证据。”嘉兴市妇联妇女儿童权益部部长屈雯说,在法庭上这就能明确表明受 害者的婚姻生活处境。有了这样的证据,受害者就可以将其作为离婚法定事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