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伪造海关凭证骗抵巨额税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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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17:33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郭纪华通讯员陈俊峰熊艳蔡伟群吕萍报道昨天,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在公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该局近日破获一起特大涉税案件——深圳市远源实业有限公司操纵12家公司、利用虚假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骗抵税款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等犯罪嫌疑人3名已被抓获,大量作案工具和违法犯罪证据被缴获。 104份海关凭证均属虚假
现查明:从2001年11月至2004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操纵深圳市远源实业有限公司等10多家公司,利用伪造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骗抵税款7300多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达8400多万元,进销税额合计1.57亿元。 据了解,今年2月,市国税局在“金税”协查过程中,发现深圳市远源实业有限公司涉嫌利用虚假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骗抵税款。经调查证实:该公司2003年申报抵扣的104份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均属虚假! 5月12日,在对深圳市远源实业有限公司有关情况进行摸查后,税警采取雷霆行动,在其作案窝点抓获该公司负责人及有关人员3人,并缴获7台防伪税控机、一批伪造的空白海关完税凭证和海关报关单、9台作案用电脑,同时缴获伪造公章和假海关印章等印鉴600多枚及大量伪造身份证。 涉案进销税额1.57亿元 经进一步取证,一个特大涉税犯罪团伙“浮出水面”:从2001年11月至今年5月间,深圳市远源实业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利用伪造的770份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自己虚开金额达4.97亿元,已申报抵扣的增值税税额7300多万元,并以这12家公司的名义为他人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8400多万元,进销税额合计1.57亿元,金额之大令人触目惊心。本市117家企业受牵连 目前市国税局已提请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向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出协查函。目前各地税务机关正在加紧对受票企业进行处理,市国税局也已基本完成对本地117户受票企业的查处,本地查补税款、罚款3300多万元。 市国税局负责人表示:“远源案”所暴露出来的利用虚假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骗抵税款,早已引起国税部门高度重视,为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查获各类伪造海关完税凭证5000多份、涉及税款3亿余元。 作者:记者郭纪华通讯员陈俊峰熊艳蔡伟群吕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