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超市购物坠楼案一审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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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曾经轰动一时的复旦大学温籍学生姜扬托超市坠楼案,11月25日在上海杨浦区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欧尚超市被判定负有主要责任,姜扬托将获得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各种费用33万余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去年7月,温籍复旦学生姜扬托和3名女同学一起到上海欧尚超市中原店购物。他们从超市二楼商场走到自动扶梯口时,一同学的一把牙刷掉在了自动扶梯右侧的绿色人工草坪带
法院审理认为,超市人工绿色草坪下铺设的石膏板承重能力极其微小,对此所带来的安全隐患,超市应该具有高度的警示和预防义务。尽管超市称其挂有“严禁攀爬”的标识,但这根本不足以将危险的存在及危险的程度明确告知消费者,超市存在过错。 法院同时也认定,超市人工草坪有不锈钢栏杆,相对封闭,一般成年人应该能够判断此区域非供人行走、滞留之用。姜扬托擅自跃入的行为有不当之处,存在过错,承担次要民事责任。 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姜扬托的代理律师表示接受。但欧尚超市的代理律师表示“有些出乎意料”,至于是否上诉,要和被代理人商议后再作决定。朱珊锋倪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