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全省 农村电价有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02:0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经省政府批准我省近期将对农村电价进行部分调整。

  具体标准:农村非普工业、非居民照明专用变台区电价每千瓦时提高3.8分钱;农村商业用电专用变台区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2分钱;趸售综合结算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5分。

  为减轻农民电费负担,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对农村用电类别作了调整,将农业生产用电中原执行非工业、普工业电价的农业经济作物、养殖业用电等,调整为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此类电价平均降低0.15元/千瓦时,按今年用电量测算,每年可减轻农民负担5000万元左右。

  (索苏静)

  (来源:江淮晨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冬语
聆听冬日温暖声音
西游情史
大话西游短信篇章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