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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残情介绍等栏目新式伤残人员证保护隐私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04:49 都市快报

  今年12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我国将集中为伤残人员换发新式证件。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明年7月1日起旧证停止使用。

  伤残人员证是伤残人员身份的证明,持有伤残人员证的伤残人员可依法享受有关优待政策。我国伤残人员证分为《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和《伤残民兵民工证》四种。为了保护伤残人员的隐私和适应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
例》的规定,新式证件取消了伤残待遇和残情介绍等栏目。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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