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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立“三老”医疗保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06:36 解放军报

  山东省民政厅目前出台拥军新举措,“三老”(老烈属、老伤残军人和老复员军人)看病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目前,全省三分之二的县(市、区)建立了“三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省政府要求在今年年底前,普遍建立落实“三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王建阳)

  (来源:解放军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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