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将全部实行人员聘用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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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07:2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许震宁 李灿)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相关制度的起草工作进入尾声,年内即将出台。昨天,记者从省有关部门了解到,新政策将对目前事业单位中较为复杂的人员关系进行梳理,凡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对新进人员都要实行人事代理制,并逐步扩大到全员。在今后一年左右时间内,事业单位将全部实行人员聘用制。 新政策规定,今后我省事业单位招人要“公开招聘”、“逢进必考”、择优录取;所有单位
据介绍,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遵循“新人新机制,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新人”,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即实行人事代理。新建事业单位或尚未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单位,均应推行聘用合同制。对“老人”,待全员聘用期满后,统一改签聘用合同书。逐步对所有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 市人事局所属市人才服务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市人事代理单位已突破6000家,其中事业单位为432家;代理人员也逐年递增,每年还为企事业单位引进各类人才千余人;积极拓展社会化职称评审,年办理人数近2000人。 (编辑 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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