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香莲真的找到组织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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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08:28 每日新报 | ||||||||
每日新说剑锋 执笔 剑锋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是那个“倒座南衙开封府”的包相爷不但断了,而且还断了皇帝老子的家务事,正可谓一断通天,一断成名。于是有人传言:与其说秦香莲有幸找
可惜时过千年,排着队递状子的“秦小莲”、“小香莲”们一批批层出不穷,却不见敢再断家务事的“小老包”。好在不似大宋朝一般拘谨闭塞、女权低微,今日的秦香莲们各个身怀绝技,敢做敢当,作风硬朗,竟然自立门户——“侦探门”,对天下花心男人集体出拳。她们走街串巷、跟踪暗访,转战南北、千里追查……一时间,天下负心汉和众“二奶”惶惶不可终日。有不少人为这些巾帼英雄的“正当防卫”鼓掌叫好,并戏称:“秦香莲”手拉手,“陈世美”们抖三抖! 的确,从人之常情的角度来讲,对付“包二奶、婚外恋”以及那些恶意“转移感情、转移财产”者,私人侦探式的穷追不舍似乎并不过分。但是,我们更应该回到理智的轨道上来。毕竟,我们国家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具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调查、取证的权力应该在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即便她们称自己能做到“在法律的范围内调查”,那也只取决于其自身的行业自律而已。 所以说,自以为“找到了组织”的秦香莲们,正在不亦乐乎地打着法律的“擦边球”,很团结,也很危险。面对“家务事”之类司法实践中较难把握和操作的问题时,当一般老百姓更多地把目光投向民间调查机构时,更需要我们局外人的清醒。 试问:法律能否在私人调查这个领域完善立法呢?能否成立专门的机构来帮助公民取证呢?擦边球能否重新回到球台上来呢? 链接 24、25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