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车辆或司机不接受处罚将被锁定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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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08:34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从近日起,交通违法车辆或司机如不及时接受处罚,车辆档案或驾驶员档案将被执法部门依法锁定。 据市交警支队交通科赵忠民科长介绍,今年3月份安装电子监控系统以来,一部分被“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车辆,以及一部分接到违法停车通知单、违法行为处理通知单的驾驶员心存侥幸,不在规定时间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还有一些接到违法处罚裁决书的驾驶员
针对这些违法后不接受处理的行为,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市交警支队将对违法车辆或违法驾驶员实行锁定档案的处罚办法。档案锁定后,违法车辆在未接受处罚前不能参加年检,驾驶员在换证、年审及办理相关手续时也都将受到限制。为此,交警部门敦促违法车辆或司机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接受处理。(记者刘震东通讯员 孙衍庆) 责任编辑:杨胜武 来源: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