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侵权 “沁星”卤料被查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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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0:06 重庆商报 | ||||||||
本报热线68595555报道(记者郑三波见习记者肖宇)11月25日,本报报道了由重庆沁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沁星”牌自家卤卤料,外包装上的字体造型、字体色彩等与重庆某生产自家卤调味品厂获得商标的注册“自家”卤外包装非常接近,几乎可以达到以假乱真,沁心已涉嫌商标侵权的事。昨日,江北区工商局对销售该卤料的超市进行了查处,高新区工商局该厂生产场地进行了查处。
本报的报道引起了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上午11时,江北区工商分局商标科在江北区大石坝一超市检查时,发现“沁星”牌自家卤卤料和重庆一家自家卤调味品生产的自家卤卤料摆放在一起出售。该分局商标科的负责人指着这些卤料称,两种卤料的外包装十分相似,这样很容易误导消费者。随后,该分局商标科封存了由沁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沁星”牌自家卤卤料100袋。昨日下午2时,高新区工商分局商标科在重庆沁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场地,现场封存了“沁星”牌自家卤卤料成品4700袋,“沁星”牌自家卤卤料外包装9万个。 据记者了解,重庆某自家卤调味品厂已聘请律师为诉讼代理人,以商标侵权拟将重庆沁心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