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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工商局依“六条禁令”接受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0:23 中国西藏新闻网

  重视行风建设,推选首办责任制,落实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5日下午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员座谈会召开,区工商局提出按照“六条禁令”的要求接受各界监督。

  今年以来,自治区工商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严格依法行政为内容的教育整顿,开展了查纠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粗暴管理、野蛮执法等行政不作为行为,大力推进行风建设,在昨天的监督员座谈会上,区工商局接受从社会各界聘请的41名义务监督员的监督,
提出了按“六条禁令”规范行规的要求。这“六条禁令”是严禁无依据处罚、收费;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严禁索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严禁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严禁酒后执法;严禁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

  西藏商报

  作者: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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