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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信出台服务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0:46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上海电信酝酿已久的《电信业务服务与使用规则》,昨天正式与用户见面,此规则的出台,受到市消保委的首肯,这在全国电信运营企业中尚属首家。

  上海电信在《规则》制订过程中,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定稿。《规则》充分考虑了经营者不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充分重视用户的利益,同时兼顾企业合法权益的维护。

  《规则》共有八章,分别就制订本《规则》的依据、电信用户、电信业务的受理和使用、电信服务标准、收费规定、用户特别关注条款、违约责任和附则进行了表述。例如《规则》规定:固定电话发生故障,自用户向“112”申报起,至故障排除恢复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时间,“城镇最长48小时,农村最长72小时”。《规则》还就电信与用户双方在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作了相应的规定。如由于上海电信的原因,“逾期开通用户所申请的各项

  电信变更业务,免收手续费”。用户报障后,由于上海电信的原因,“不能按期修复故障或者调通电信业务,应及时通知用户,并免收故障期间的月租费”等。

  就用户关注的电信消费目前不能出详细清单问题,上海电信负责人昨表示,此系统工程如今正在紧锣密鼓地实施,不出数月,就能满足用户的需求。

  记者李鸿运(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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