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玩忽职守人员领刑3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0:59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6日对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两名玩忽职守人员一审宣判,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原所长孙勇、原政委陈百年有期徒刑3年。 法院审理认为,孙勇、陈百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分别担任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政委期间,对具体负责的灯展安全保卫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