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卖淫,服务员阳台喊救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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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1:2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天长讯一浴室老板强迫5名女服务员卖淫,因女服务员不从跑向阳台呼救被巡逻民警发现而案发。日前,天长市人民法院以强迫卖淫(未遂)罪,判处该浴室老板陈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4年6月19日、22日,天长市“天池沐浴”老板陈昌通过蚌埠市某职业介绍所将5名女工招到其浴室做服务员。5名女工到浴室后,陈昌提出让她们陪男客洗澡遭到拒绝后,即采
天长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昌以暴力、胁迫手段,违背他人意志,强迫多人卖淫,其行为构成强迫卖淫罪。陈昌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马立 刘兴民)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