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玩忽职守人员一审被判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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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2:13 东南快报 | ||||||||
昨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中两名玩忽职守人员一审宣判,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原所长孙勇、原政委陈百年有期徒刑3年。 2004年2月5日,北京市密云县在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由于领导和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彩虹桥上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伤的特大伤亡事故。事故发生后,有关12
法院审理认为,孙勇、陈百年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来源:央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