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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家庭财产如何继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4:09 今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振宁通讯员齐彩虹)“我离婚后再婚,有一个孩子,我的再婚对象也有一个小孩。我想问一下,对于我再婚前的财产,对方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我如何确定这种财产权利属于自己的孩子?”这是天津市公证处“爱心服务月”第二个咨询日中被多次问及的问题,再婚后家庭财产继承问题受到关注。

  再婚后的家庭财产继承问题不仅存在于离异或丧偶的中年人群,许多老年人也面临着
这个问题。据天津市公证处资深公证员介绍,有这种情况的当事人可以通过遗嘱公证的方式,预先设定自己财产百年之后的分配方式,从而解决这个问题。但是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关于对方子女对当事人自己的财产有无继承权,关键要看再婚后对方的子女与自己是否形成抚养与赡养关系来定。

  要办理遗嘱公证,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遗嘱书文本;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可以拨打天津市公证处国内民事部电话8328024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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