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责任人分别被判刑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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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4:15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6日对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2名玩忽职守人员一审宣判,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原所长孙勇、原政委陈百年有期徒刑3年。 2004年2月5日,北京市密云县在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由于领导和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彩虹桥上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伤的特大伤亡事故。
法院审理认为,孙勇、陈百年对具体负责的灯展安全保卫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没有按规定派警力到彩虹桥执勤,以致发生游客拥挤时,没有民警进行疏导,造成国家及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