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安全事故问责制从严 死亡3人一把手即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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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4:3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安全事故一把手“问责制”处罚将有重大变化——昨日记者获悉,目前市安监部门出台的相关草案规定,从明年起,只要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一把手个人将被处10万元罚款,并就地免职。 据介绍,按照目前相关规定,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重特大事故,一把手才丢“乌纱帽”。相关人员对新的问责制作了解释。如,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有
据悉,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审议该草案,计划明年开始实施。(记者 胡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