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审判四名女毒枭贩毒案 两主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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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5:30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沙11月27日电 (记者黄兴华)震惊湘粤两地的庄佩纯团伙贩毒案经湖南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团伙两主犯被判处死刑,其他两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 今年2月7日,广东省普宁市燎原镇农民庄佩纯通过电话,联系上湖南岳阳市电机厂下岗职工刘玉枚,问其要不要毒品。双方一拍即合。一个星期后的一天,庄携带200克毒品海洛因乘长途客运汽车来到岳阳市。刘玉枚与下岗的姐姐刘玉兰将其接到市区一出租房内,以
4月21日,岳阳市区吸毒人员王某通过电话向刘玉枚买5克毒品海洛因,并约好在市区东风广场公厕旁交易。刘安排无业人员李小梅送货,王某交给李现金1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上旬至4月下旬,庄佩纯贩卖毒品海洛因2209克,刘玉枚为主贩卖2209克,刘玉兰参与贩卖1959克,李小梅参与贩卖4克。 11月5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4个女毒枭均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庄佩纯被判处死刑;刘玉枚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刘玉兰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李小梅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相关专题:我国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态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