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微生物菌种或样本不得通过公车和城铁运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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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9: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 新华社27日受权播发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过公共电(汽)车和城市铁路运输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 条例同时规定,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通过陆路运输;没有陆路通道,必须经水路运输的,可以通过水路运输;紧急情况下或者需要将高致病性
条例规定,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应当密封,容器或者包装材料还应当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低)温、耐高压的要求。容器或者包装材料上应当印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警告用语和提示用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