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酝酿立法反家庭暴力 公安将成主要执法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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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19:3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27日电《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若干规定(草案)》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如获通过,公安部门将成为主要执法部门。 据辽沈晚报报道,辽宁省家庭暴力现象仍很突出。仅以沈阳市为例,近三年来,沈阳市“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共受理投诉9600多起,法院平均每年审理1000余件家庭暴力案件。另外,一些重大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早在四年前,当时的省妇联主席高鹏便向立法机关
11月23日,辽宁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若干规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据了解,如果这部法规获得通过,将实现两个历史性的突破。一是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无家可归的状况能够得到改善;另外,根据法规要求,各单位应对受害者保留证据,医院、社区、公安等部门都要为受害者提供证据,过去家庭暴力案件中取证难的状况将有所改进。值得一提的是,公安部门将成为主要的执法部门。 据辽宁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关淑兰说,省人大领导和具体承办部门对这部地方性法规非常重视,先后进行了两次调查,两次在全省范围内征求意见,并对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葛红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