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五宗罪 广州黑老大被处极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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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06:1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备受社会关注的周广龙等2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26日在广州中院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周广龙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其他被告人分处有期徒刑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广龙原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以拉行李包为生。在争抢客源和
为了垄断广州至郑州铁路线的服装货运市场,周广龙先后安排吴伟东等人故意伤害柳某、沈某等人,致柳、沈重伤。1999年12月至2000年6月间,周广龙等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先后非法垄断了广州至兰州、西安等货运线路,又以抬高价格的手段,非法牟取暴利。在垄断过程中,被告人周广龙对符某某、肖某某等数人分别实施恐吓、殴打、泼硫酸等一系列故意伤害、强迫交易行为,迫使上述被害人退出经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