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李再同台鼓吹"新宪" 提出“制宪"时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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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09:15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1月2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昨天再度提出“新宪”时程表,称2006年会用“公民投票”的方式复决通过一部“台湾新宪法”,并在2008年5月20日卸任那天,让“台湾新宪法”正式实施。陈水扁说,这就是他连任的最大意义。 陈水扁称,目前这部“宪法”,经过李登辉时代六次“修宪”,却仍无法符合现阶段台湾人民需求。“我们正要迈向一个正常、伟大、完整的现代化国家,就要靠宪政改造,催
李登辉也借机为“制宪”大肆鼓噪,他说,“中华民国宪法”象征二次大战的残余,鼓励“中国并吞台湾的野心”,而使台湾问题成为亚洲一个不安定的因素。(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