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安全事故问责制修改 死亡3人一把手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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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09:23 江南晚报 | ||||||||
本报重庆消息安全事故一把手“问责制”处罚将有重大变化———昨日记者获悉,目前市安监部门出台的相关草案规定,从明年起,只要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牗含3人牘的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一把手个人将被处10万元罚款,并就地免职。 据介绍,按照目前相关规定,死亡10人以上牗含10人牘的重特大事故,一把手才丢“乌纱帽”。相关人员对新的问责制作了解释。如,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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