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公布空难赔偿标准每位遇难乘客获赔 21.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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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09:41 每日新报 | ||||||||
包头空难事件追踪 据新华社包头 11月 27日电记者 27日从东方航空公司获悉,东航将向“ 11·21”空难中每位遇难乘客赔偿21.1万元人民币(不包括航意险)。 东方航空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7万元人民币。
旅客托运行李每位最高赔偿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旅客自理及随身行李每位最高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本次空难的行李赔偿金额将在上述基础上分别上浮100%,即分别增加到 2000元人民币和4000元人民币。再加上抚慰金等,“ 11· 21”空难每位遇难乘客的赔偿标准总共为21.1万元人民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