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事故问责制从严 死亡3人企业一把手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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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09:41 每日新报 | ||||||||
据《重庆晚报》报道目前重庆市安监部门出台相关草案规定,从明年起,只要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有关部门认定事故是由于运输企业对安全措施把关不严造成的,运输企业不但要受到处理,一把手个人还将面临10万元的高额处罚,并被就地免职;要是由于车辆维修不合格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死亡3人以上,维修单位一把手将面临高额处罚并免职。据悉,有关部门正在审议该草案,计划明年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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