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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即日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10:40 法制日报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即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24号国务院令,公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这个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条例分为七章:总则、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和管理
、实验室的设立与管理、实验室感染控制、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72条。是为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而制定的。

  条例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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