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制定主体和内容,皖“红头文件”作出限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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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10:44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据新华社合肥11月27日电(记者金勇黄显鸿)为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的监督管理,继在全国首创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之后,安徽省又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内容作出限制性规定。 安徽省政府日前颁布《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在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方面提出四项新举措:力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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