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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出台 实行分级处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8日11:37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 (记者文彩云)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级处置,建立交通、物资、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应急保障。

  《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监测机构和有关单位获悉可能诱发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或发现突发公共事
件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应急工作机构报告;政府或应急工作机构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及时采取必要应急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应急工作机构报告。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预案》在多方面建立了相应的应急保障措施。如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在交通保障方面,公安部门将及时对事件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设应急“绿色通道”,紧急疏散人员和输送物资。在医疗卫生保障方面,院前急救体系将按照城市市区急救半径3公里、平均反应时间6分钟的标准建站布点;在物资保障方面,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作者:文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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