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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红杏”出墙恨 回赠“绿帽”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01:2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得知妻子与邻居刘江发生了性关系,被戴了“绿帽子”的陆在兵难泄心头之恨,遂动了强奸刘妻,予以报复的念头,不成想触犯了法律。近日,广德法院审结了该起强奸(未遂)案,依法判处陆在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前年中秋节前几日,陆在兵与妻子同房时,发现妻子没有情趣,感觉有些不对劲,就逼问妻子是怎么回事,妻子告诉他,她到村邻刘江家去取东西时,被刘江强奸,后来,趁陆
不在家时又发生过几次。陆听后十分气愤,认为自己被刘江戴了“绿帽子”,就产生了强奸刘妻来报复刘的想法。同年10月7日,得知刘江外出,陆于深夜推门入室,冒充刘江欲强奸刘妻,被刘妻识破反抗而未遂。同月23日深夜,其再次趁刘不在家之机潜入其家,欲再行不轨,仍未得逞。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在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之性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但属犯罪未遂,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张军 马孟秋)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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