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质疑:法院判决是否过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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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03:5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律师质疑:法院判决是否过重 11月24日下午5时,经过近8个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当庭宣判:杨中魁妨害公务罪和敲诈勒索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6年;杨荣军、杨荣芳兄妹和另外两名被告因妨害公务罪,
“判得有些重了。”一位旁听的法律人士说,按照法律规定,对上述两项罪名的最高处罚均为3年有期徒刑,显然,该院对杨中魁的判罚是法律规定的最重的,没体现出一点宽容心。“司法实践中,这种判例很少见。” 对此,被告杨荣芳的辩护律师史瑞芳认为:“抛开现存的争议不说,就是退一万步,即使5名被告人真的犯了妨害公务罪,这样的判决也经不起推敲。” 史瑞芳举例说,根据公诉人的指控,本案第三被告杨荣芳只向法警吕行远扔了一根二三十厘米长、大拇指粗细的木棍,而且没有扔到对方头上。而第五被告杨丁祥被指控用铁腿圆凳打吕行远,按说要比杨荣芳的行为严重得多。“但是杨荣芳刑期却比杨丁祥多4个月,这让人很容易怀疑:是否因为杨荣芳与杨中魁是父女关系而对其重判?” 其他一些细节也令人生疑:在庭审调查阶段,当轮到辩方律师出示证据时,审判长却直接宣布进入辩论阶段;最后一轮辩论,还没有等辩方律师发言,审判长就宣布庭审结束。“辩论只进行了两轮半。”一位辩护律师说,这种情况也十分少见;而在9月29日第一次庭审时,该院副院长张文进更是以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 “结果既在意料之内,又出乎意料。”一名辩护律师说,在法庭上,三名律师为自己的三名当事人作的都是无罪辩护,但是考虑到由凤泉法院自己来审理,因此法庭作出有罪判决在意料之中,“但是绝对没有想到会有这么重。” 11月26日,在凤泉法院,记者想让该案审判长谈一下看法,结果对方以“时机尚不成熟”为由婉拒。 法庭宣判后,杨中魁父子三人不服判决,当庭表示上诉。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