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次商品依然混迹市场 建立“准入制”需加大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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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09:17 无锡日报 | ||||||||
一位消费者坚信“洋品牌”,特意到大商场花2600多元钱买回一台日本品牌的数码相机,谁知保修期刚过就患了“重病”,跑遍无锡无配件,只得赶到上海专修店求助,1700元的开价“斩”得人目瞪口呆。另有一位市民相信“一分价钱一分货”,在中山路某商场精品柜花500多元买了一条西裤,结果一年多后臀部裂开一条20厘米的大口子,气得只好把它当擦车布。
现在大小商家为招徕顾客,大都作出“质量保证”的承诺,介绍商品时总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可是市工商局统计的数据表明: 今年消费者拨“12315”,45%为质量投诉;在市专项监督巡查中,发现20%的商品有问题;省检查组在锡抽查450批商品,不合格率达38%。 为何滥竽充数的劣质产品能蒙混过关? 原因除生产厂家不负责任外,还在于有些经销商唯利是图,把关不严。市区有家老商场标榜“优质保鲜”,实际进货时却好坏“通吃”,甚至青睐“问题商品”,只因价廉好销利润高。有的超市过期食品不撤柜,无商标及生产厂家产品照样上柜。广益某大型集贸市场,今年4月查出有害榨菜大案,当事摊贩竟说不出供货商是谁。 今年以来,我市流通领域实行防患于未然的商品质量准入制度,规定商品进入商场必须“登记与商品一致,商品与证件一致,证件与进货一致”,有效地构筑起防范栅栏,试点单位质量投诉同比减少80%以上。宜兴市工商局在个体工商户中普遍建立台账,新辟商品准入一条街,在张渚建“准入工程镇”,并将索证、召回制度从商厦拓展到食品市场等,一系列创新举措获得省内同行的关注与好评。 然而也应该看到,我市建立准入制度的商场仅占经销商家的10%,且主要集中在大商场,诸多商家出于种种原因持观望或抵触态度。在商业企业全面建立自律、自查、自强机制,是个迫在眉睫的任务。工商管理界有关人士指出,对不建立“准入制度”的商家,现有的《产品质量法》无处罚依据,所以应当尽快出台“商品市场准入法”,确保安全消费,让消费者购物更放心。 (本报记者马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