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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脱,还是不脱”:这不仅是制服的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09:2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据11月25日《信息时报》报道,由于身着便衣,执法身份遭误解而常遇暴力抗法,广州市质监、屠宰、环保、物价、民政、劳动保障等18个单位经国家有关部委、省有关厅局或广州市政府批准,重新穿上了制服。

  关于制服的问题,实属老生常谈。“大盖帽满街走”的现象,一度令人无所适从。前段时间,有关方面再次整顿部门着装,一些不应该身穿制服、头戴大盖帽的执法部门纷纷脱
掉制服,这无疑是明智之举。如今,广州市这18个本来脱掉制服的部门,重新又穿上制服,可谓是“逆潮流而动”。细细思量,便可看出其中的尴尬。

  “脱,还是不脱?”这似乎是这些部门面临的一个困境。脱了,这些部门的执法人员大倒苦水,脱了制服之后造成诸多不便当然也是理由;不脱呢,明明有规定,不执行也不好。广州市这18个单位,通过有关部门批准再次穿上制服,尴尬便暴露出来了。

  本来,执法部门的权威仰仗的是法律,而非制服。然而,长期身穿制服执法,导致了一些地方的部分执法人员忽视了支持他们行动的法律威严,背弃了支撑他们行动合法性的国家权力。于是,“披上虎皮,走到哪里都是理”那种滥用权力的现象便时有出现。本来,执法只与法律的授权有关,服装的穿戴并不是影响执法能力的最主要因素。因而,重新穿上制服这件事,我看是一些人“制服崇拜”心理作祟的结果。

  许多市民对身穿便衣的执法人员不买账,这是又一种尴尬。本来,执法人员代表的是法律,作为执法对象的人和部门,必须对法律心存敬畏。然而,18个部门制服“脱了又穿”的现象却告诉人们:许多人敬畏的不是法律,而是制服。公众对执法人员“以衣取人”,穿着制服就认账,不穿制服就不买账,这是一种无奈的现实。我们讲要依法治国,而普法工作也已经进行了若干年,可为什么还有一些人对法律没有多少敬畏呢?我想,除了部分人法律意识欠缺之外,还跟手中掌握公权力的某些人滥用权力有较大关系。试想,如果身穿制服、本来是以法律的名义行事的人,却不依法办事,不能文明执法,谁还会对法律产生敬畏?

  建设法治国家,首先要求掌握公权力的人遵守法纪,将法律当成一种信仰,敬畏法律。可是,从18个部门制服“脱了又穿”这件事看,我们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关于“制服崇拜”,可谓“成也制服,败也制服”。我想,只要执法人员不抛弃对制服的依赖,应该脱掉制服的单位仍不脱掉,公众不多一点对法律的敬畏,那么,“脱,还是不脱”———将永远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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