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商违约 向业主支付违约金4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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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0:06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据新华社上海11月28日电(记者杨金志卫建萍)当初与业主明确约定了办证、过户的期限,结果却未能按期践约,这一失信行为令房产商向120户业主支付了违约金共计415万余元。 2002年6月,上海的朱先生与上海万邦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万邦公司承诺在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的6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大产证;取
但直到2004年6月29日,万邦公司方取得“大产证”。此后,朱先生等120户业主的小产证才得以办出。 不久,朱先生等120户业主将万邦公司告上法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