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墅堰区检察院使用多媒体示证系统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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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0:5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继利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在法庭上展示证据迫使被告认罪后,常州市戚墅堰区检察院日前又首次成功利用该系统在检察委员会上对周某故意杀人未遂一案进行讨论,在较短时间内就对该案定性取得一致意见。 在以往的检察委员会上,都是由承办人口述案件及书面材料证据,因此其他检委会成员对案件的一些细节并不能直观透彻地了解,从而导致对案情争议时间过长。此次该院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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