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万象“更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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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2:36 瞭望东方周刊 | ||||||||
中国东盟:万象“更新” 中国只要与东盟某一个国家互免签证,中国游客将可以在不久的将来畅游东盟10国 对于中国和东南亚国家的商人来说,“万象”别具一种“万象更新”的意味。
11月28日至29日在老挝首都万象召开的第10届东盟与中日韩“10+3”首脑峰会,的确有了许多“更新”的内容。 在这次会议上,中国总理温家宝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这两个协议对于落实定在2010年建成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具有开创性作用。”中国商务部研究所研究员梅新育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这一次的两个协议,将进一步减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敲定实现贸易自由化和零关税的阶段性时间表,并规范争端解决办法。所有这些都把“框架”推向实际操作,用法律的铆钉加以固定。 尽管落笔的时间是2004年11月,但中国和东盟其实已经把目光投向了2010年。到那个时候,GDP达2万亿美元、贸易总额超过1.2万亿美元,并完全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全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正式建成。 全面贸易便利 今年8月,云南社科院东南亚研究所副所长朱振明研究员在泰国考察时注意到,原先被高价澳洲苹果垄断的泰国市场上,现在随处可见2-3元人民币一个的中国陕西“红富士”。与此同时,在昆明的水果市场上,原先售价高达每公斤28-30元的榴莲,现在的价格仅为每公斤12元。 这是2003年10月1日先行实施的“早期收获方案”下的中泰蔬果零关税给两国消费者带来的甜头。中国向泰国出口其基本不能生产的苹果、梨、猕猴桃、红提等北方温带水果,而泰国龙眼、榴莲、山竹、荔枝、木薯等热带水果也大量进入中国市场。 此次万象峰会之后,高兴的将不仅是水果商人们。 梅新育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按照惯例,此次签署的《货物贸易协议》中应当有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减让表、规定逐步实现区域内贸易自由化和零关税的时间表,以及各方在有关政策变动时的权利和义务(如事先通报对方)和贸易便利化措施。 中国和东盟2003年的贸易总额已达782亿美元,今年预计将突破1000亿美元。可以想见的是,在未来数年以及更远的将来,数以千亿计的商品将通过云南、广西和贵州等西南省份,在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无障碍流通。 好处还不止这些。根据拟定中的自由贸易区协议,中国和东盟之间的服务贸易也将实行全面“互惠”:简化金融手续、共建交通网络、开放旅游市场。这些都将给商人和普通消费者带来最易感知的便利。 旅游方面,已有学者提出“中国-东盟无国界旅游圈”的远景。2003年1月,东盟旅游部长一致同意实施2002年11月签署的《东盟旅游协议》,计划在2005年实现东盟国家居民在本地区免签证旅游。 这就意味着,中国只要与东盟某一个国家互免签证,中国游客将可以在不久的将来畅游东盟10国。由于中国游客撑起了东南亚旅游的近半壁市场,这个可能性非常之大。 在朱振明看来,万象协议将带来的最大“更新”有两个:一是中国和东盟合作将从统计数字物化为实实在在的便利,二是云南、广西、贵州将从改革开放的“末梢”变成“前沿”。 除了货物贸易以外,金融、交通、旅游的大发展将给昔日封闭的西南带来多少商机,也许无人能够估算。惟一可以肯定的是,从2004到2010再到更远的未来,“西南”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热点。 法律解决争端 决策者们已经看到,中国与东盟在迎接巨大发展机遇的同时,还必须一起务实地解决问题。 在一个建设中的、完全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自由贸易区,投资者们将不可避免地遇到市场不规范、政府政策多变和“无法可依”的困境。目前,东盟有7个成员国是WTO成员,越南、老挝和柬埔寨尚未加入。而且专家指出,WTO的争端解决机制的公平性固然较高,但周期太长、成本太高,可能并不完全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 这也就是说,在面临贸易争端时,中国与东盟必须制定自己的争端解决机制。 在东盟国家中,越南是目前经济增长最快的,但让中国商人们深为苦恼的是,其国家政策不确定性太高。 进入越南5年的TCL越南公司已经占领了越南市场20%的份额,成为越南彩电第一品牌。但是,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刘建清经理却坦言,这个市场让他“爱恨交加”。 TCL在同奈省边和市第二工业区内投资建了31000平方米的产房,按照越南国家政策,可以享受5年免税。在不久前优惠期结束之后,TCL和越南的税收部门发生了多次争执,原因是TCL认为是生产费用的几项重大开支不被越南方面认可,坚持要求他们按利润纳税,而越南税法对此规定含糊不清。 刘建清感觉很气愤,但最终却不得不入乡随俗。他回忆说,刚刚进入越南时,货物通关常常被扣留,最恶劣的一次长达一个多月。后来才知道,这是因为越南海关规则粗糙,不同的官员一般有不同的“解释”。决定货物能否通关的,往往不是白纸黑字的条文,而是不成文的“潜规则”。 除了硬着头皮“适应”之外,中国商人面对争端的另一种解决办法是求助于使馆。但是,使馆往往要通过官方渠道,先接触对方政府,再协商解决,效率一般不高。 《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的签署,对中国企业无疑是个福音:中国企业日后在东盟市场遇到贸易纠纷,终于可以有一个说理的地方和解决的机制,“海外风险”可望大大降低。 然而,在日益加速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中,贸易争端只是双方协作解决的第一个问题。 边境意识的模糊,很可能带来非法偷渡、跨国境犯罪、毒品走私和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的上升。东南亚国家也是艾滋病和热带疾病的高发区域,如何做好卫生防疫同样值得思考。“促进贸易自由的同时,强化有序性,是今后的发展方向。”朱振明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上一页]  [1]  [2] 相关专题:温家宝出席东盟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