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刑满释放无户口是给谁出的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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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4:23 北京青年报 | ||||||||
作者:张天蔚 如果不加入情感的因素,则邓希望(化名)的故事符合荒诞戏剧的标准情节———未成年时被判入狱;服刑期间父母离婚且双双不知去向;刑满释放却因无“户”可归而“上”不了户口;而没有户口就不能把“释放证”换成身份证,没有身份证就不能找工作,没有工作就挣不到钱,挣不到钱就不能买房,不买到属于他名下的住房,他的户口就没地儿“落”
当然也不必过分夸大这一事件的严重程度,因为他毕竟还是作为“归来的浪子”而得到了原社区的接纳,而且在好心邻居和公安人员的帮助下,有了暂时的住处和临时的工作。这比荒诞剧主人公的尴尬处境,已经多了许多人性的温馨。 但是荒诞毕竟已经出现。如果邓希望不满足于在昔日邻里“网开一面”的呵护下栖身和谋生,那么无论他走到哪里,凭着那张唯一能证明他身份的“释放证”,他恐怕将寸步难行。在目前中国这样一个日趋开放、活跃的社会中,任何熟人、朋友的证明,都无法替代一张身份证的法律效力。对于试图而且必须回归社会的邓希望来说,来自熟悉社区的人性温馨,永远无法代替那张冷硬的塑料片所赋予他的作为公民的法定身份和法律权利。 就邓希望这一个案而言,大约还是存在解决的希望。邓希望的真实身份并不难证明,看似“第22条军规”似的荒诞局面,在很大程度上只是肇因于对一些技术细节的拘泥。而当社区公安人员表示将尽快帮助他解决之后,具体的办法应该并不难解决。而这一事件暴露出的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尴尬,才是真正值得注意的地方。 邓希望的父母虽然已经离婚且双双不知所踪,但他们的户口并没有从原居住地迁出。邓希望也曾很聪明地发现这一现象,并希望将自己的户口重新“归户”,却被公安部门拒绝,理由是他们已经是“人户分离”,邓希望不能再“错上加错”。这样的理由当然成立,于是邓希望只好继续他的“黑户”身份。问题是,一方面是邓希望的父母持有理论上可以证明、规范其身份的身份证,却实际上脱离了社会对其的有效管理,另一方面则是邓希望主动接受社会的规范,却无法获得合法的身份,这种悖论,才是目前我国户籍制度和户籍管理的尴尬所在。 我们并不试图以这样的个案,加入对中国现行户籍制度的质疑。以中国社会之庞大和复杂,即使是最为合理和迫切的制度变迁,也很难在一昔之间完成。但中国社会的巨大变化,确实对户籍制度和户籍管理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