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抢劫再强奸 黑车司机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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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5:0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17岁的少女何某为图便宜乘坐了“黑车”,却被司机先抢劫继而被两次强奸。一中院于近日以强奸罪、抢劫罪判处“黑车”司机金福元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6月7日17时许,何某为省钱搭乘了一辆紫红色吉利牌“黑车”前往昌平,当时车上共有三个男子。当车行驶到昌平时,坐在副驾驶座位的男子突然一把抢过她手里的手机,
何某向警方报案后,金福元被抓获。24岁的金福元交代,今年6月6日和10日,他还伙同本案的另两名犯罪嫌疑人金福永、赵华龙(另案处理),在积水潭地铁站以开“黑车”拉客为名,持刀抢劫女青年唐某和白某,共劫得15000余元。孙莹 冯松 网络编辑:张宁 机动车撞死骑三轮男子警方寻找知情者 录像厅里揪出摩托车大盗 | ||||||||